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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秋学期学前一年基本免费申请工作的告示

发布时间:2019/6/1 9:26:03 作者:学校管理员 浏览量:561次


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政策,是南京市委、市政府的一项惠民举措。实施的对象为在园大班幼儿,即幼儿从小班时开始申请,到大班时开始享受减免政策。凡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在小班入园时填写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申请表,向幼儿园提出申请。入园登记时暂不符合条件的,可在享受减免政策之前(6月或12月)向幼儿园再次提出申请。经审核认定符合基本免费条件的幼儿,在大班时每生每月减免保育教育费600元,全年按10个月减免。保育教育费收费低于基本免费标准的大班幼儿,按实际收费标准全额减免,差额资金优先用于减免幼儿伙食费。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类别

内容

备注

本地户籍幼儿

1.户口簿户主页、幼儿户口页(两页户号必须一致)

2.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生育服务证、准生证三证中任意一个即可,如没有可提供社区出具的证明)

1.户口簿户主页是指户口簿上的第一张(有两个圆章的页),户号要一致。

2.提供幼儿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2张。

3.所有材料均一式两份A4纸复印。

外地户籍幼儿

1.户口簿户主页、幼儿户口页(两页户号必须一致)

2.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生育服务证、准生证三证中任意一个即可,如没有可提供户口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出具的证明)

3.监护人在宁居住证(此项可用在宁房产证代替)

4.监护人在宁的①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规劳动合同;②社保中心打印盖章的社保清单;③工商营业执照;④道路运输证等。(有其中一项即可)

注:第3项和第4项中必须有一项满两年,且这两项必须为同一监护人。

请小班、中班还未办理学前一年基本免费的幼儿家长,抓紧时间准备材料到幼儿园办公室办理,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7152835-206。(截止时间:2019年6月28日)

天景山第三幼儿园

2019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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