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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景山第三幼儿园“三重一大”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3/1 13:02:40 作者:admin 浏览量:2149次


(一)决策内容

1.需经幼儿园(支部)会议讨论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

(1)幼儿园工作中有关贯彻教育方针、明确办学方向、实施重大改革等事关全局的问题

(2)幼儿园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办学章程、年度或学期工作计划等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3)增量绩效实施方案、职称评选、岗位设置等方案、校园安全稳定和重大突发事件等的处理、领导分工、中层任免、人事安排、教师聘任和奖惩等事项。

(4)万元以上重大经费支出

(5)幼儿园招生工作、对外交往(合作)项目以及涉及幼儿园、教师、学生安全稳定的工作。

(6)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7)幼儿园认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2.重要干部任免奖惩

(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干部的推荐、提名、录用、任免、奖惩和后备干部人选。

2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

3)其他应由集体研究决定的干部任免、奖惩。

3.重大项目安排

(1)讨论决定单位2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基建项目,一次性购物总价在2万元以上的设施、设备、物资的采购审批。

 (2)未列入预算的基本建设项目、修缮工程项目、不动产购置、大宗物资和仪器设备采购等。

 (3)其他应由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项目安排。

  4.大额度资金使用

 (1)校年度预算经费和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

 (2)未列入预算,单项支出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资金安排(除上级规定的之外)。

 (3)其他应由集体研究决定的大额度资金使用。

 (二)决策原则

  1.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民主,与会人员要充分发表意见,集思广益,统一认识,以确保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2.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问题,除紧急和特殊情况外,应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

  (三)决策方式

  1.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根据不同内容、不同情况选择讨论决定的方式。主要的方式有:校长办公会议、行政会议等。以上会议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同时参与讨论和决策。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也应参加以上会议,并参与讨论或参加决策。

  2.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实行票决方式,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3.对涉及广大教职工切实利益的决策需经教代会审议通过,根据表决结果形成教代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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