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景山第三幼儿园“三重一大”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3/1 13:02:40 作者:admin 浏览量:2149次
(一)决策内容
1.需经幼儿园(支部)会议讨论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
(1)幼儿园工作中有关贯彻教育方针、明确办学方向、实施重大改革等事关全局的问题
(2)幼儿园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办学章程、年度或学期工作计划等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3)增量绩效实施方案、职称评选、岗位设置等方案、校园安全稳定和重大突发事件等的处理、领导分工、中层任免、人事安排、教师聘任和奖惩等事项。
(4)贰万元以上重大经费支出
(5)幼儿园招生工作、对外交往(合作)项目以及涉及幼儿园、教师、学生安全稳定的工作。
(6)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7)幼儿园认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2.重要干部任免奖惩
(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干部的推荐、提名、录用、任免、奖惩和后备干部人选。
(2)园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
(3)其他应由集体研究决定的干部任免、奖惩。
3.重大项目安排
(1)讨论决定单位2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基建项目,一次性购物总价在2万元以上的设施、设备、物资的采购审批。
(2)未列入预算的基本建设项目、修缮工程项目、不动产购置、大宗物资和仪器设备采购等。
(3)其他应由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项目安排。
4.大额度资金使用
(1)校年度预算经费和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
(2)未列入预算,单项支出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资金安排(除上级规定的之外)。
(3)其他应由集体研究决定的大额度资金使用。
(二)决策原则
1.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民主,与会人员要充分发表意见,集思广益,统一认识,以确保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2.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问题,除紧急和特殊情况外,应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
(三)决策方式
1.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根据不同内容、不同情况选择讨论决定的方式。主要的方式有:校长办公会议、行政会议等。以上会议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同时参与讨论和决策。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也应参加以上会议,并参与讨论或参加决策。
2.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实行票决方式,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3.对涉及广大教职工切实利益的决策需经教代会审议通过,根据表决结果形成教代会决议。
上一篇:新生入园体检及预防接种查验通知
下一篇:天景山第三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